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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职改办]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浏览: 日期:2019-07-11

 
各市职改办、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区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现将《关于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自治区职改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