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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西工程系列快

浏览: 日期:2018-09-13

 
各市邮政管理局,各邮政、快递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1〕14号)精神,结合我区快递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度广西工程系列快递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对象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广西工程系列快递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1)在广西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 
 
  (2)在广西区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年以上的。 
 
  2.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符合规定学历、资历要求的,可直接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8〕1号)规定直接评审高级职称。海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9号)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未取得职称直接申报中初级职称的,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第二章第八条有关规定。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4.在区外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在区外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方可申报。 
 
  5.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申报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取得职称时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所取得职称不作为岗位聘任的依据。 
 
  (二)评审条件 
 
  详见附件1。 
 
  二、申报系统 
 
  2021年度广西工程系列快递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均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应认真阅读网站上系统操作指南完成信息填报及材料提交。 
 
  三、职称评审 
 
  (一)申报途径 
 
  1.广西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在我区快递专业领域取得行业认可成果的自由职业者,可由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申报人的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3.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驻桂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职称,同一年度不得多种渠道申报。如选择通过广西相应评委会申报的,由该单位所属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桂企业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就驻桂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模板详见附件2),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后方可申报。 
 
  4.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广西评审高级职称的(由委托单位发文发证),应由该单位所属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省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书面委托意见(模板详见附件3),并经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可推荐到广西相应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区内各地区(部门)委托评审按管理权限参照执行。 
 
  5.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6.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两个以上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需随时关注短信和系统审核的反馈消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上报的,视为放弃申报。 
 
  《广西工程系列快递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已列出申报材料清单及“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条件清单,如缺少注明“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其申报材料不予提交评委会。 
 
  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三)审核推荐 
 
  1.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本单位申报人员开始填写申报材料前,登录职称申报系统注册单位账户,并添加单位工作人员账户。各单位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审核申报材料,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政府所属的人事档案托管机构或相关行业协会对自由职业者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2)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原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严禁将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材料推荐上报,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处理。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单位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包括评审表、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著作、论文等材料。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提交推荐。 
 
  (4)各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审议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出具推荐意见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在面试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推荐意见经审议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后,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未经答辩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提交推荐。各单位(部门)的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自由职业者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面试答辩及有关程序由推荐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职改部门审核审查。 
 
  (1)职改部门负责审查申报单位、主管部门材料审核履职情况、申报材料数量及标准和“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等情况,严禁将不符合评审条件及申报程序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 
 
  (2)职改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在职改部门审核申报评审材料过程中,发现申报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要进一步核实,按规定将相关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并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职改部门核实申报材料涉嫌造假,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职称认定程序及要求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规定办理认定手续。申报人员须按照要求在评审认定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扫描上传证明材料,然后所在单位对资料进行审核推荐。 
 
  五、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 
 
  (一)部署阶段:6月-7月。印发年度评审部署文件,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网站对外发布。 
 
  (二)申报审核阶段:8月-9月。为个人材料准备和申报阶段,以及单位审核、公示、推荐阶段。9月25日24:00时系统停止接受新的申报材料。9月30日24:00系统停止接受补充申报材料。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评审阶段:10月-11月。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职改办审核材料、组织评审、复核并进行二次公示。评审完成后的二次公示将在广西邮政管理局网站进行。 
 
  (四)结果确认及批复阶段:12月。公示结束后,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按《关于高级职称评审结果管理及评审情况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9〕68号)等文件要求报自治区职改办,有关批复根据评审结果确认文件进行,并在广西邮政管理局网站主动公开。 
 
  (六)职称证书数据归集与核发阶段。按分级管理原则履行职称电子证书发行责任。电子证书的下载与打印可自行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广西人社”APP、“广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 
 
  六、其他相关问题 
 
  (一)为加强快递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快递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认定,2021年度广西工程系列快递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不收费。请各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宣传和发动,将本通知传达到各企业,各企业将通知传达到员工,鼓励员工积极申报。 
 
  (二)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级职改部门、评委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本领域范围内的问题通报,问题通报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纳入每年工作情况评估。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失信情况书面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个人申报材料造假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全区通用的失信平台,实现全区数据共享。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本通知及其附件电子版可在广西邮政管理局网站下载。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